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设[2013]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2-27
实施时间: 2013-2-27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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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对外省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外省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原《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7日
  外省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为规范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对外省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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