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4-1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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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省政府的《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下列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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