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3-4
实施时间: 2013-3-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6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是《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要求,也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据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