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函[2013]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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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公司(集团)、各大中专院校、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单位、地州驻乌单位,新疆军区联勤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继续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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