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自治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函[2013]2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3-1-2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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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新政发〔2010〕6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2〕331号)精神,坚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按季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24小时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长效机制,巩固零就业家庭就业动态清零工作成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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