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发[2013]1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25
实施时间: 2013-1-2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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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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