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经信电力[2013]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8
实施时间: 2013-1-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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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新疆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换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2]3346号)要求,现就我区《供电营业许可证》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工作的具体要求
  根据发改委的相关要求和目前我区供电营业区管理的实际情况,此次换证原则上以旧证换新证,不作供电营业区的调整,确需调整的按供电营业许可管理办法,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告和所需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同意后报自治区经信委。
  换证工作自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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