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经信电子[2013]5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2-7
实施时间: 2013-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2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财政局,各地、州、市经信委、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08]113号)规定,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制定了“2013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2月7日
  2013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