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2-18
实施时间: 2013-2-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要求,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时进行年度报备。为认真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通过年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