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建[科]发[2013]6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20
实施时间: 2013-3-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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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稳定全区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及各方合法利益,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建筑工程人工费上涨的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区计价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凡在我区境内施工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综合单价由45.00元/工日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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