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3]2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22
实施时间: 2013-3-1
失效时间: 2015-2-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76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请核定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正式标准的函》(皖交建管函[2013]17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试行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1]248号)执行以来,在规范交通建设试验检测收费行为的同时,为工程计量、招标投标及项目审计等提供了基本依据,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