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建[2013]1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5
实施时间: 2013-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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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发改(委)局、工信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现将《黑龙江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1月25日
  黑龙江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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