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2]27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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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动终端福建分公司)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于2011年 11月29日在福建成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经营业务是: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批发手机终端,对部分社会零售商批发手机终端及自有营业网点零售手机终端等业务。中移动终端福建分公司在全省9个地市设立非独立核算营销中心,并依托移动营业厅登记设立营业厅(柜台),各营业厅(柜台)为非独立核算的营业网点,采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为支持企业经营发展,规范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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