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驻沈中省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驻沈中直、省直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按照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驻沈中直省直用人单位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凡驻沈中省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驻沈中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均应按规定接受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二、审查内容
  审查贯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