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3]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3-1-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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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2012年度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工作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个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度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各自辖区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实际征管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并安排人员统一负责汇算清缴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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