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自2012年5月1日起市本级涉税事项实行“同城通办”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28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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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您办理涉税事宜,最大限度地节省办税时间、降低纳税成本,我局在沈家经济开发区设立衢江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并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增加服务人员、拓展业务范围。以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和谐征纳双方关系。
  因受场地和部分设施的限制,衢江区局办税服务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暂不受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发行、发票认证、发票发售业务。出口企业的退(免)税审核、审批和车辆购置税征管按规定应由专职机构(部门)承担,不进驻衢江区局办税服务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
  自2012年5月1日起,除上述列举的业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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