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疆利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收费专用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13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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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利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接受收费单位(如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公交等单位)委托办理代收费业务,因业务对口单位多,使用的税务发票种类多。为简化新疆利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收费业务流程,方便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同意为新疆利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印制用于代收费业务使用的企业冠名发票(以下简称代收费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该公司使用的代收费专用发票采用维、汉两种文字印制,名称统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新疆利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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