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2-5
实施时间: 2013-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7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