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3]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申报范围和推荐程序,做好组织申报的准备工作。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组织推荐申报。仍然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