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铁高炉冲渣水余热供热出厂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格字[2013]6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5
实施时间: 2013-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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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你公司利用炼铁高炉冲渣水余热供热出厂价格:每吉焦43元。自2012-2013年供热季开始执行。
  济南市物价局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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