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01]23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12-20
实施时间: 2001-12-2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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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妥善解决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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