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函[2013]8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31
实施时间: 2013-1-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阅读人次: 36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分局,各有关缴费单位:
  为完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结合近年来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工作的实际,对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对象
  2012年度社保费年终结算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已办理缴费登记、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且基金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方式的缴费单位。
  二、结算所属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2年度缴费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核定表》(样表).doc    
2.《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