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函[2013]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10
实施时间: 2013-1-1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7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96号令)、《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第53号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