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物价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价检[2013]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4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2〕5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集中主要检查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不分隶属关系,由属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部分检查对象(具体检查名单附后)进行直接检查,其他检查对象由属地价格主管门负责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和一个典型案例,报送市物价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