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奖项设置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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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维护国家税收收入和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调整我市饮食、娱乐业即开型有奖发票的奖项设置,现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奖项调整的启用时间
  2013年1月起我局将对广东省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的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原中奖发票持有人应在2013年9月30前完成兑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奖发票的奖项设置调整和兑奖办法
  有奖发票的奖项设置由10元、50元、100元、500元、3000元、10000元六个等级调整为100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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