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个字[1997]1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1997-4-24
实施时间: 1997-4-24
失效时间: 2004-6-30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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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这对加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税收征管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执行《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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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工商法字[2004]98号
发文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2004-6-30
实施时间:200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