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物价局家计委《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价检字[2001]4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1-11-9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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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印发<关于对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的通知》(计价检〔2001〕206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在实施减轻罚款的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根据经营者的违法情节,在减轻罚款的幅度范围内,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物价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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