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20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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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 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综[2012]18号),受区财政厅的委托,我局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基金代征工作,现将相关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征范围。1、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国税部门负责代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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