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BDO Canada LLP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2]4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2-11-12
实施时间: 2012-11-12
失效时间: 2013-5-11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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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BDO Canada LLP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394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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