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正常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2013]1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10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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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按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为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提高现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财政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省级财政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正常经费补助标准。自2013年起,正常经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万元/人提高到8.4万元/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万元/人,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人)。
  2.省级财政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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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正常经费补助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