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函[2012]7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2
实施时间: 2012-4-12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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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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