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医[2013]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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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药品加价率的政策。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馈赠等后的价格。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购进价格如低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应以实际购进价为作价基础按规定加价率相应降低零售价格。
  二、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要严格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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