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贯彻意见
发文文号: 杭政办发[2001]175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01-8-27
实施时间: 2001-8-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物价局制定的《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贯彻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九月四日


  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贯彻意见

  杭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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