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司法机关等非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2]1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2-22
实施时间: 2012-1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4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法院等非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服务收费政策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鉴于我省各级司法机关、党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等非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与行政机关提供该类服务性质相同,特明确其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服务收费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