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稳定2013年春节市场价格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6
实施时间: 2013-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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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省局研究决定采取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巡视。加大粮油肉禽蛋菜鱼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民生价格的监测密度,春节长假期间(2月9日至15日)实行一日一报,春节前后(1月30日至2月8日,2月16日至28日)实行每周一和周四两次报价。加大市场价格巡视力度,每日派专人深入超市、集贸市场开展巡视,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遇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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