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2]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2-12-31
实施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690
评论人次: 1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促进有关企业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现就各地做好2012年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企业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年报工作是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在经费等方面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积极发挥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
  (二)会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