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管[2013]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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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引导事务所执业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促进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建立党建与业务相促进的长效机制,提升事务所服务能力和质量,提高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科学有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行业实际,我们对《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稿)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
  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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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