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2012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2]16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2-31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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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本市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方案已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将取消(停征)“饲料添加剂检验收费”等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详见附件1),降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征收标准(详见附件2),同时废止与清理事项相关的收费管理文件(详见附件3)。现就相关后续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原则,本次收费清理后减少的财政收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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