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12]31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20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5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4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