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版产权登记表证换发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金[2012]52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5-7
实施时间: 2012-5-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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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各金融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新版产权登记表证换发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金〔2012〕24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区地方金融企业的产权登记证换发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各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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