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8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2-13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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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保留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公科信[2012]120号)收悉。考虑到你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查询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营,向社会提供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经研究,现就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查询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下列服务,不属于政府行为,其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一)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提供“一致&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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