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89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2-11
实施时间: 2012-12-21
失效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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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申请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函》(民航函[2012]130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收取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通知》(财综[2011]10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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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价格[2016]1350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6-6-21
实施时间: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