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至2011年6月30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到期债务预算扣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2-1
实施时间: 2011-1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9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清偿办法》和我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政府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厅已对各设区市、县(区、市)及有关省直部门拖欠的国际金融组织(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拖欠债务进行了清理并与各设区市、县(区、市)财政多次进行核对并确认。为尽快回收省财政为各地垫付的到期债务,确保省级还贷准备金的周转,维护各级政府的还贷信誉,拟对各地多年来滞缴的到期债务,采取预算专项扣款的办法进行清偿。现将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我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欠款催收及预算扣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和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