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建[2012]103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27
实施时间: 2012-7-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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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支持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加快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建[2012]960号)的规定,自治区将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现就2012年度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建〔2012〕960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准备有关申报财政贴息资金的材料。
  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是指《内蒙古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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