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拨2012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综[2012]83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6-29
实施时间: 2012-6-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盟(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综[2012]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综〔2011〕2157号),保障你盟(市)尽快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现下拨你盟(市)2012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支持各地区适当购建廉租住房,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