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劳社医发[2001]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1-2-28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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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控制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
  第三条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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