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劳社医发[2001]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2-28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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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取得定点资格,经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确定,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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