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2-28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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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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