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菜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质监[2012]17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厦门市商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1-29
实施时间: 2012-11-29
失效时间: 2017-11-2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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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菜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
  2012年11月29日
  厦门市菜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菜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健全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市场繁荣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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