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9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2-1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经信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当前发电用煤(以下简称“电煤”)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鉴于当前电煤供需逐步趋缓、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